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学校首页
|
加入收藏
首页
部门简介
工作动态
师资工作
政策规章
师德师风
人才招聘
下载专区
政策规章
上级文件
学校文件
您当前的位置: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
政策规章
>上级文件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4-09-14 来源:人事处 作者:-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
宣传信息员:
刘霞
责编:
苏烈翠
上一篇:四川工业科技学院师德评价考核办法(修订版)
下一篇:四川工业科技学院教职工师德失范行为负面清单及处理办法(修订版)
相关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
中共中央组织部 >
共产党员网 >
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网 >
四川人才工作网 >
四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德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师德失范监督举报 >